释放2025年新的所得税法案所产生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晚期申报者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所得税申报表(ITR)时是否有权退款。该法案定于第2026-27财年实施,其中包含有关后期申报者退款的权利的不确定性的规定。
新法案的主要规定
新法案的第263(1)(a)(ix)条受到专家的批评,该条款说,那些声称退款的人应在规定的到期日内提交ITR。这与1961年现行的《所得税法》不同,即使纳税人在评估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提交了延迟回报,纳税人也可以要求退款。
Vivek Jalan是税收连接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伙伴,观察到,如果提交回报日期后,将不会退款。该法案的新款项第433条提出了要求退款的退款规定。这可能会给由于真正原因而错过截止日期的人们带来问题,因为即使在TDS扣除过多的情况下,也可以阻止他们获得退款。
歧义和混乱
关于这些规定的误解越来越多。根据RSM敏捷咨询公司的数据,《当前的所得税法》并未基于其ITR迟到的唯一事实,禁止纳税人提出退款索赔。但是,新法案显然禁止退款索赔,以防ITR未截止日期提交。专家之间存在争议,无论是错误还是故意修正,以及在颁布法案之前是否将进行更改。
Ca Ashish Niraj指出,与现有法律相比,新法案不提供迟来的回报,即,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纳税人将无权退款。
根据1961年IT法案的当前规定
根据《所得税法》,第237条授予个人的权利,如果缴纳的税款比应付的税款更多。纳税人可以在7月31日(个人)内定期提交申报表,并在相应评估年的12月31日之前根据第139(4)条的逾期申报表。根据收入,逾期申报者可能会根据第234(f)条从1,000卢比至5,000卢比受到处罚。
IT部门的澄清
作为对所表达的恐惧的反应,所得税部门已经澄清了与退款有关的规定不会改变的效果。该部门保证,即使退货迟到,个人仍然有资格要求退款。根据第239条的退款需要申请退款,将集成到账单的第263(1)(ix)第263(1)(ix)中,但整个退款过程没有任何变化。
返回期后期提交
如果纳税人未能满足12月31日提交迟来的申报表的截止日期,则他们将丧失权利,通过正常ITR申请获得退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第119(2)(b)条向首席所得税委员(CIT)或所得税专员(CIT)提出宽恕。这样的请求是以物理形式提出的,并以个人为基础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延迟的原因必须有效。
2025年新的所得税法案不会改变索赔退款的当前规则。即使纳税人在到期日期内提交ITR,他们仍然可以要求退款。但是,如果他们在迟来的返回截止日期(12月31日)之前不提交,那么唯一的求助是申请宽恕。所得税部明确表示,根据新法案的退款规定与现有所得税法案的退款规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