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场所对员工的监视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主题。必须了解构架此监视的法律限制,以避免任何漂移,并确保您的实践尊重法律,同时确保团队的安全性和生产力。法国判例法,劳动法原则和与个人数据保护有关的义务来定义这些边界。
1/监视员工的法律框架
在法国,对工作中的员工进行监视必须尊重几个基本原则:
- 尊重隐私 :《民法典》第9条保证了每个人的隐私权,包括雇员的隐私权。因此,任何监视措施都必须通过合法的原因(例如商品和人的安全)或防止有害公司正常运作的行为来证明。
- 相称的原则 :任何监视行动都必须与所追求的目标成正比。换句话说,不应使用过度或侵入性手段来获取信息。例如,在开放式办公室中使用监视摄像机的使用不如需要增强安全性的领域接受。
- 员工信息 :必须告知员工公司实施的监视系统。根据《劳动法》第L.1222-4条,要求雇主通知员工有关可能影响其隐私的设备,例如监视摄像机,地理位置或对电子通信的监视。
2/授权监视设备及其限制
监视摄像机
监视摄像机可以安装在工作场所中,但是它们的实施必须符合许多标准。它们只能放置在特定区域,例如条目,敏感区域或风险区域。另一方面,严格禁止在厕所,更衣室或休息室等私人空间进行监视。真正的需求,例如防止飞行或保证房屋的安全性,对员工的永久视觉控制也必须是合理的。
法学,包括对2004年12月1日的卡萨特法院的判决(n°02-43.537)强调,雇主不能在员工对机密性有合理期望的地方安装摄像机。该判决证实,在工作站中对员工的监视必须遵守比例性和遵守隐私的原则。
电子通信监视
对员工的电子邮件和互联网连接的监视也引发了微妙的问题。通常,雇主可以访问作为业务活动的一部分发送或接收的专业电子邮件。但是,除非出于特殊情况或出于正当原因,否则必须将使用个人电子邮件的使用排除在监视之外。
Cassation法院在2001年2月13日(n°98-43.451)的判决中指定,即使在专业环境中,雇员的个人电子邮件的咨询也是对隐私的攻击。判例法强加了这一原则,该法律强加了,如果雇主希望访问个人电子邮件,则必须有合理的理由,符合雇员的权利。
地理位置
员工的地理位置,尤其是对于移动工人的地理位置,也受法律的监督。只要对员工得到通知并证明其有用性,就可以在公司的车辆中实施地理位置设备,例如运输车辆或运输机。但是,这些系统不能用于监视工作时间之外员工的个人旅行。
2019年,卡萨特法院的判决(n°17-22.697)确认,在专业框架中使用地理位置必须尊重比例性原则。因此,必须透明地告知员工,并有一种控制这些设备的方法。
3/控制缺勤和绩效
监视或员工绩效监控实践不得跨越某些限制。雇主可以通过分数系统监视员工的出勤率,但不得收集过多的数据或干预员工的隐私。
例如,使用软件或应用程序遵循员工的活动,例如任务管理或绩效监控应用程序,必须尊重隐私权。 2012年1月25日(n°10-21.231)Cassation法院的重要判决回忆说,雇主不能使用监控系统来行使对员工活动的系统性和侵入性控制,而无需合理的理由。
4/社会和经济委员会(CSE)的作用
在建立监视系统之前,雇主还必须咨询《劳动法》规定的社会和经济委员会(CSE)。 CSE是一个确保保护员工权利的机构,必须告知其适当的系统以确保其机密性和对个人自由的尊重。
实际上,雇主必须尊重透明度和社会对话的原则。这包括分享使用监视工具的原因以及解释其如何满足特定目标的义务,例如安全性,生产力或遵守内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