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英格兰(Peter England)赢得了商标战,德里高等法院宣布这是众所周知的印记

根据1999年的《商标法》,德里高等法院已正式承认彼得·英格兰是著名的商标,并加强了其针对未经授权使用的法律保护。该裁决是为了回应该品牌的母公司Aditya Birla Group提起的诉讼,该公司在招牌和发票上使用“ Peter England”的名称寻求对企业的永久禁令。此案始于阿迪亚·贝拉(Aditya Birla)零售对朋友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对未经授权使用“彼得·英格兰”的商标侵权。

根据法院命令,法院指出,被告已经删除了侵权的标牌并停止使用该商标,导致了有利于原告的法令。但是,该品牌还寻求正式的认可为著名的商标,认为彼得·英格兰多年来一直在建立了巨大的声誉和善意。

Mini Pushkarna大法官在授予该命令的同时,强调了该品牌的历史遗产和市场存在。彼得·英格兰(Peter England)最初由Carrington Viyella Garments Limited于1889年推出,彼得·英格兰(Peter England)于1997年进入印度市场,后来在2000年被当前的所有者收购。该品牌在180个城市中有380个网点,始终扩大了其足迹。

法院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大量销售然后进行广告支出,以建立商标的广泛认可。在2023 – 24年的财政年度,彼得·英格兰(Peter England)的营业额为1,289亿卢比,大约31亿卢比的广告和促销费用。该品牌还获得了Ayushmann Khurrana和Chennai Super Kings板球运动员的名人认可,进一步巩固了其公众认可。

此外,法院还承认彼得·英格兰的全球商标注册和版权保护,从而增强了其对品牌身份的专有权利。有了这一声明,彼得·英格兰现在拥有更高的法律保护,使对未来侵权和未经授权使用其名称采取行动变得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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